家用电梯噪音标准和规范:
国家对电梯噪音的标准作了相关规定“根据2003年最新制定的有关电梯噪音标准,于电梯机房内测量电梯噪音值应≤80分贝。”目前国内的大多数品牌电梯噪音都能控制于60-75分贝以内,可以满足国家标准要求。受噪音影的电梯也包括了目前市场主流的“调频调压型电梯”“无机房电梯”及目前噪音最小的“永磁同步电梯”。通过采取适当的减振吸隔声降噪措施,通过递减设计降低及阻隔了电梯的低频振动影响,可以使住户室内电梯噪声A声级值≤35dB以下。电梯噪声治理设计标准如下:
1、符合《电梯技术条件》、《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》质量标准;
2、符合《住宅设计规范》、GBJ118-1988《民用建筑设计隔声规范》建筑设计标准规定白天不得高于50分贝、晚上不得高于40分贝;
2010年3月1日,由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制定的国家推荐性标准《电梯技术条件》开始正式执行,其中对电梯的舒适性能做了明确规定,也为电梯噪声的检测提供了专门针对电梯的国家标准依据。新标准规定,客用电梯如果是中分自动门,开关门时间应不超过3.2秒;如果是旁开自动门,开关门时间应不超过3.7秒。新标准对电梯噪音进行了严格区分:
额定速度 |
≤2.5m/s |
2.5<V≤6.0m/s |
额定速度运行时机房内平均噪声值 |
≤80dB |
≤85dB |
运行中轿厢内最大噪声值 |
≤55dB |
≤60dB |
开关门过程最大噪声值 |
≤65dB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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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无机房电梯的“机房内平均噪声值”是指定距离曳引机1米处所测得的平均噪声值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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